龙子文,男。苗族。大学文化。1963年7月出生于湖南省花垣县。
1982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198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至1989年12月在花垣县畜牧水产局工作,任防检站站长、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90年1月至1991年2月在花垣县龙潭镇从事社教工作,任工作队副队长;1991年3月至1995年10月任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995年10月至1998年10月任中共民乐镇党委书记(1996年7月至1997年7月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任镇党委挂职副书记);1998年10月至2001年11月任花垣县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2001年12月至2003年3月任县农办主任;2003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2006年1月,任花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7年12月第15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花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主 要 职 责
分管锰锌办、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矿山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武警、消防、司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