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系统
县委
办公室
纪委
农办
组织部
宣传部
统战部
政法委
编委
工委
老干局
信访局
610办
档案局
党史办
县人大
县人大
办公室
联工委
内司委
财经委
教科委
农业委
城环委
外事委
县政府
县政府
办公室
法制办
经贸局
教育局
科技局
公安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事局
建设局
规划局
交通局
水利局
农业局
林业局
外经局
计生局
体育局
农机局
畜牧局
审计局
卫生局
文化局
统计局
物价局
粮食局
广电局
旅游局
安监局
环保局
移民局
公路局
房产局
政务服务中心
发展
计划局
民族
事务局
国土
资源局
乡镇
企业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县政协
县政协
办公室
提案委
经科委
民宗委
文史学
习委
文教卫体委
群团机构
总工会
团县委
妇联
残联
文联
侨联
工商联
政法机构
检察院
法院
交警大队
巡警大队
垂管单位
武警中队
消防大队
气象局
电信局
技监局
盐务局
烟草局
工商局
国税局
地税局
食品药品监督局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规划局
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
:花垣县城市规划局
单位地址
:花垣县花垣镇赶秋路
值班电话
:0743-7223625
领导成员
主要领导
工作部门
职 务
主 要 职 责
办公室电话
石海刚
局领导
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7223607
吴凌云
局领导
副局长
协助主持局全面工作
7223625
单位职能
内设机构
办事指南
一
1、办理事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用地股 股长 石燕娥 7223625
3、办理对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4、办理条件:(1)建设单位或个人项目说明和拟建方案;
(2)地形图(1/2000或1/5000)意向位置及地质勘探资料;
(3)计划部门批准立项文件;
(4)环保部门的环评意见;
(5)《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
(6)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前的)
5、办理程序:由用地股管理专干受理后,交用地股长审核,呈报协助局全面工作的副局长审批。
6、办理时限:根据实际工作量来定。
7、是否收费:收费按湘价(2003)80号、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规定。
8、办理纪律: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申办人的吃喝玩乐等。
二
1、办理事项:
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用地股 股长 石燕娥 7223625
3、办理对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4、办理条件:(1)计划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
(2)《建设项目定点申请表》;
(3)《建设用地(工程)规划定点通知单》;
(4)建设用地现状图(比例尺1:500或1:2000、能表现周边环境关系)、(单位建筑比例尺1:500、居住区比例尺1:1000);
(5)总图和设计方案,即各层平、立、剖面图、街景装门面图案等(1:200或1:100),工程位置图,大型项目还要规划环境关系模型,单位建筑模型;
(6)《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
5、办理程序:由用地股管理专干受理后,交用地股长审核,呈报协助局全面工作的副局长审批。
6、办理时限:根据实际工作量来定。
7、是否收费:收费按湘价(2003)80号、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规定。
8、办理纪律: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申办人的吃喝玩乐等。
三
1、办理事项:
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用地股 股长 石燕娥 7223625
3、办理对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4、办理条件:第一种情况的建设项目申报条件(1)土地征用或者受让批准文件;(2)初步设计批准文件(33)年度计划文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5)《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及签署审批意见的施工图和建设红线图。
第二种情况的建设项目申报条件(1)土地使用权属证件(2)批准立项和年度计划(3)地形图批准的建设规划图以及勘探资料(4)初步设计批准文件(5)建设项目定点申请表(6)建设工程规划定点通知单(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8)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及签署审核意见初步设计图、施工图。
5、办理程序:由用地股管理专干受理后,交用地股长审核,呈报协助局全面工作的副局长审批。
6、办理时限:根据实际工作量来定。
7、是否收费:收费按湘价(2003)80号、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规定。
8、办理纪律: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申办人的吃喝玩乐等。
如果您对本站的工作有什么意见、要求或建议,欢迎您使用留言板或发Email给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