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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花垣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花垣县花垣镇赶秋北路
    值班电话:0743-7225906   
领导成员
主要领导
工作部门
职 务
主 要 职 责
办公室电话
石家宽
局领导
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欧安友
局领导
党组书记
负责全局的党务工作,分管办公室,基层国土所
石龙海
局领导
副局长
分管矿产资源规费征收工作
龙光齐
局领导
副局长
分管矿产开发管理、地质环境、测绘管理工作
石常春
局领导
副局长
分管建设用地管理、财务、规划、耕保、地籍管理工作
韩泽基
局领导
纪检组长
主管纪检工作,分管执法监察工作
单位职能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中央和地方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各种条例、办法、规定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计划。
  3、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对国土资源实施动态巡查,查处违法案件。
  4、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增不减。
  5、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搞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6、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抵押和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7、组织县内城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报批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报批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国务院、省、州、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8、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核登记;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监督管理,管理地勘成果;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
  9、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按权限管理地质遗迹保护区。
  10、组织并管理全县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和其他全县性或重大测绘项目。
  11、依法审查测绘单位的等级资格、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审查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来组织或个人来县测绘的事项;依法管理地图编制工作,管理并审核全县各地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12、建立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并提供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县的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
  13、监督检查财政拨给的地质勘查、基础测绘专项资金和其他各项资金的使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管理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
  14、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局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管理机关内部各项工作制度;负责股室间的综合协调;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负责起草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信访、保密、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文书档案、报刊、文印等机关事务;负责接待安排工作。

(二)政工股
  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组织指导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培训;负责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报批等事宜,组织安排重大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财务股
  按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管理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制订有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局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财务进行监督管理;承办各级财政拨给的有关经费和国土资源管理规费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管理;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的使用进行监督;对下属单位财务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四)耕保规划股(加挂永顺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组织编制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地质勘查规划、测绘发展规划;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组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组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搞好耕地占补平衡,提出土地开发整理计划和资金拨补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土地开发整理检查和初步验收;承办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荒山、荒地、滩涂的开发立项、审查工作。

(五)建设用地股
  承办上报国务院和省、州、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工作;组织建设用地会审工作;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

(六)地籍地产股
  按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的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组织实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调处;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抵押和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拟定并执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招标、拍卖具体方法;负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监督工作,承办土地资产处置、土地资产储备方案的审定;负责小城镇建设的土地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指导审核土地评估机构从事评估的资格,并对土地估价报告进行审核报批。

(七)矿产开发管理股
  参与编制全县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进行采矿权出(授)让和转让管理;依法进行采矿审核登记发证和采矿权审核登记;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协助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依法进行勘查审核登记发证和探矿权转让审核登记;负责指导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登记和统计工作;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

(八)地质环境股
  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价工作;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管理,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防;为城镇区域总体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提供地质环境意见;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规范;参与编制全县地质勘查中、长期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全县地质调查;依法调处地质勘查争议、纠纷;负责地质资料汇编管理工作。

(九)测绘管理股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测绘行业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负责全县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限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管理工作;负责测绘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实施;依法审查报批测绘单位的等级资格,管理测绘任务登记工作;依法审查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来组织或个人来县的测绘事项;负责全县的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政策法规股(加挂执法监察队牌子)
  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负责国土资源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履行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职责;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和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党纪政纪和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查处违纪案件,对党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办事指南
       一
  1、办理事项:农村农民建房用地审批(报批)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用地股   股长   张国   7222387
  3、办理对象:城镇居民
  4、办理条件:(1)申请报告;
        (2)规划许可证(城镇规划区内);
        (3)用地协议;
        (4)用地现状图;
        (5)拟用耕地的提供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
  5、办理程序:由政务大厅受理后交相关责任股审核、呈报分管副局长审批或报批。
  6、办理时限
  7、是否收费:按政策收费
  8、办事纪律: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不得索贿取贿,不得接受申办人的吃喝玩乐等。

      二
  1、办理事项:划拨(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1)也出让土地  地籍股   股长   石莹
                    (2)其它  地产(用地)  股长  张国  7222387
  3、办理对象:购买土地使用权者
  4、办理条件:(1)购买土地使用权报告;
        (2)转让协议;
        (3)出卖土地使用权者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土地利用现状图;
        (5)契税完税证明;
        说明:超出原批准面积的,需先办理超出部分土地手续。
  5、办理程序:由政务大厅受理交地产或地籍负责人审核,呈分管局长审批。
  6、办理时限
  7、是否收费:按政策收费
  8、办事纪律: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不得索贿取贿,不得接受申办人的吃喝玩乐等。


      三
  1、办理事项:土地使用权证发放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 地籍股   股长   石莹   7226012
  3、办理对象:申请领取土地使用证者
  4、办理条件:(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用地审批表(历史性用地需提供居委会或乡、村证明);
        (3)用地红线图(历史性用地需提供用地现状图);
        (4)申请人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四至界线证明书;
        (6)地籍图。
  5、办理程序:由政务大厅受理后交股长审核,呈报分管局长审批。
  6、办理时限
  7、是否收费:按政策收费
  8、办事纪律: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不得索贿取贿,不得接受申办人的吃喝玩乐等。


      四
  1、办理事项:企、事业单位非农建设用地审批(报批)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用地股   股长   张国   7222387
  3、办理对象:申请用地单位
  4、办理条件:(1)用地申请;
        (2)计划文件;
        (3)论证报告;
        (4)土地利用现状图;
        (5)地灾评估报告;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7)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完税证;
        (8)工商注册登记副本复印件;
        (9)城镇规划区内的提供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0)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11)设计报告;
        (12)书面方案听证。
  5、办理程序:由政务大厅受理交用地股审核书面方案听证,经局务会研究上报上级领导部门审批。
  6、办理时限
  7、是否收费:按政策收费
  8、办事纪律: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不得索贿取贿,不得接受申办人的吃喝玩乐等。


      五
  1、办理事项:国土资源权属争议调处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地籍股   股长   石莹    7226012
  3、办理对象:主张权属争议调处者
  4、办理条件:(1)申请报告;
        (2)主张人身份证明材料;
        (3)争议大至情况说明;
        (4)在张权利的相关证据。
  5、办理程序:由政务大厅受理交股长由股长派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组织争议者协商,达不成协议者进行听证,交局会务研究,下达处理决定。
  6、办理时限
  7、是否收费:不收费
  8、办事纪律: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不得索贿取贿,不得接受申办人的吃喝玩乐等。


      六
  1、办理事项:国土资源测绘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测绘队   队长   吴宏忠
  3、办理对象:申请测绘人
  4、办理条件:(1)测绘申请;
  5、办理程序:由政务大厅受理交队长报分管副局长批准后组织力量实施。
  6、办理时限
  7、是否收费:按标准收费
  8、办事纪律: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不得索贿取贿,不得接受申办人的吃喝玩乐等。


      七
  1、办理事项:领取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证书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地籍股   股长   石莹   7226012
  3、办理对象:申请人
  4、办理条件:(1)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证;
        (3)相关合同书及地价评估报告。
  5、办理程序:由政务大厅受理交地籍股审核,呈分管副局长审批。
  6、办理时限
  7、是否收费:按标准收费
  8、办事纪律: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不得索贿取贿,不得接受申办人的吃喝玩乐等。


      八
  1、办理事项:采矿权转让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矿产资源开发股   股长   石朝阳
  3、办理对象:申请人
  4、办理条件:(1)转让申请;
        (2)转让合同;
        (3)受让人资质条件证明;
        (4)矿产资源勘查或者开采情况报告。
  5、办理程序:政务大厅受理后由股长安排人员进行审核后报分管副局长批准。
  6、办理时限
  7、是否收费:按政策收费。
  8、办事纪律: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不得索贿取贿,不得接受申办人的吃喝玩乐等。


      九
  1、办理事项:采矿权许可证延续登记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   股长   石朝阳
  3、办理对象:申请人
  4、办理条件:(1)申请报告;
        (2)延续申请登记书;
        (3)储量核查报告;
        (4)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
        (5)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6)开采利用设计方案;
        (7)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5、办理程序 政务大厅受理后由股长安排人员进行审核,股长审核后交分管副局长批准。
  6、办理时限
  7、是否收费:按政策收费。
  8、办事纪律: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不得索贿取贿,不得接受申办人的吃喝玩乐等。


      十
  1、办理事项:采矿权许可证发放(报批)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矿产开发管理股   石朝阳    股长
  3、办理对象:申请人
  4、办理条件:(1)申请报告;
        (2)矿区范围地形地质图;
        (3)资质条件证明;
        (4)开采利用方案;
        (5)企业设立批准文件;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办理程序:由政务大厅受理交股长派有关人员调查经股长审核后交局务会研究,分管领导签字后颁证或上报。
  6、办理时限
  7、是否收费:按政策收费。
  8、办事纪律: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不得索贿取贿,不得接受申办人的吃喝玩乐等。


      十一
  1、办理事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矿产资源规费征收管理股  股长  李枝和  7218277
  3、办理对象:申请人
  4、办理条件:(1)申请报告;
        (2)工商注册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程序:征管股同志受理后交股长审核,经分管副局长审批。
  6、办理时限:及时
  7、是否收费:不收费
  8、办事纪律: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不得索贿取贿,不得接受申办人的吃喝玩乐等。


      十二
  1、办理事项:国土资源档案查阅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办公室   主任   鲁永林   7225906
  3、办理对象:查阅人
  4、办理条件:(1)档案查阅申请;
        (2)查阅人身份证明材料(介绍信、身份证等);
  5、办理程序:由档案管理人员受理后交主任审核,呈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6、办理时限:即时
  7、是否收费:个人每次50元,单位每次100元(不含复印费)
  8、办事纪律 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不得索贿取贿,不得接受申办人的吃喝玩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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