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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农业局
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花垣县农业局
    单位地址:花垣县建设中路81号
    值班电话:0743-7223103   
领导成员
主要领导
工作部门
职 务
主 要 职 责
办公室电话
石维刚
局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联系种子公司工作。
7223103
彭洪超
局领导
党组副书记
主管党务工作。
7223811
龙泽恩
局领导
副局长
分管计生、扶贫工作,联系吉卫农场、原种场、优农中心、配肥站工作。
7223103
樊天传
局领导
副局长
分管农业执法、综治工作、联系执法队、法规股、植保站、土肥站工作。
7223103
王启军
局领导
副局长
分管财务、日常工作、联系政工股、计财股、办公室、中心、科教站、经作站工作。
7223103
石远明
局领导
副局长
分管外资外援办工作。
7223811
麻绍伟
局领导
副局长
主管外资外援工作。
7223811
石巴和
局领导
党组成员
主抓党务工作,协助王启军联系推广中心日常工作。
7223103
胡建文
法规股、纪检监察室
股长、主任
主持法规股、监察室的全面工作。
7223103
翟晓俊
办公室
主任
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7223103
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全县农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全县农业种植业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人民政府指挥农业当参谋。
  (三)配合有关部门对发展全县农业生产的专项资金、生产资料进行安排管理。
  (四)负责组织全县农业生产技术指导,组织农业新技术、农作物新品种的研究、引进、审定和推广。
  (五)负责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农业技术职称评定。
  (六)组织兴办高效农业开发示范样板和农业技术培训。
  (七)组织全县种子和苗木的生产、供应,指导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负责对全县植物进行检疫。
  (八)负责全县农村蔬菜及瓜果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申报、开发和技术指导工作。
  (九)负责全县农业环境保护和组织生态农业及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十)负责对县农业局系统职工进行教育管理、调配和工资福利等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对各股站室场所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重大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农业宣传、文秘事务、信访接待、安全保卫、图书收发和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抓好全县农业系统档案体系建设和局系统档案工作;负责机关房产、基建、绿化等管理工作;归口县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政工股
  负责本局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范围,负责干部调配、调整、培训、考核和晋升工作;承办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奖惩和劳动工资福利工作;承办职工退休、退职和干统、编统、组统及劳资统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晋升工作;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三)计财股
  做好本局系统的财务核算和管理;承办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对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负责全县农业开发项目的计划申报和管理;负责农业统计;管好农业经费。

(四)法规股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实施细则;负责农业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综合服务工作;参与行政案件的复议和应诉工作;对本部门和下属部门的农业法制工作进行指导。

(五)科教股
  负责全县农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及科技项目与科技成果管理;负责组织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研究、引进、审定和推广;负责对农业技术干部和农业劳动者技术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检查本局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负责本局系统的执行监督;负责本系统党纪政纪和廉政建设;负责查处本局系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纪行为的案件。
办事指南
      一
  1、办理事项:申请农业植物检疫行政许可(产地检疫)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农业局植保植检站  站长  石维玉  13974321621
  3、办理对象:生产单位或个人
  4、办理条件:提交《产地检疫申请书》
  5、办事程序:植保植检站办公室受理,呈站长审批,根据结果办理《产地检疫合格证》
  6、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1)粮谷类起点额1.0元,收费额占贷值比率0.4%
        (2)经济作物类起点额1.0元,收费额占贷值比率0.45%
        (3)水(瓜)果类起点额1.0元,收费额占贷值比率0.6%
  8、办事纪律: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

      二
  1、办理事项:申请农业植物检疫行政许可(调运检疫)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农业局植保检站  站长 石维玉  13974321621
  3、办理对象:调运单位或个人
  4、办理条件:(1)《调运检疫申请书》
        (2)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的还需提供调入地省级检疫机构或其他授权地,县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要求书。  
  5、办事程序:植保植检站办公室受理,呈站长审批。
  6、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1)粮谷类起点额0.5元,收费额占贷值比率0.6%
        (2)经济作物类起点额0.7元,收费额占贷值比率0.7%
        (3)水(瓜)果类起点额1.0元,收费额占贷值比率0.8%
  8、办事纪律: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

      三
  1、办理事项:农作物种子品种(组合)参试费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农业局种子管理站  站长 龙云升 13574321751
  3、办理对象:生产业主
  4、办理条件:(1)申请材料;
        (2)参试品种介绍;
        (3)品种权益人材料证明。
  5、办事程序:由管理干部受理,交副站长审核,呈站长审批。
  6、办理时限:24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300元/个
  8、办事纪律: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

      四
  1、办理事项: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农业局种子管理站  站长 龙云升  13574321751
  3、办理对象:生产业主
  4、办理条件:(1)申请材料;
        (2)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3)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4)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5)种子晒场情况介绍或种子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
        (6)种子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证明;
        (7)种子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
        (8)生产品种介绍,品种为授权产品的,还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生产种子是转基因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农业转移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9)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
  5、办事程序:由管理干部受理,交副站长审核,呈站长审批。
  6、办理时限:24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2.5元/亩
  8、办事纪律: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


      五
  1、办理事项: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农业局种子管理站  站长 龙云升  13574321751
  3、办理对象:经营业主
  4、办理条件:(1)申请材料;
        (2)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种子、检验种子质量的能力。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
  5、办事程序:由管理干部受理,交副站长审核,呈站长审批。
  6、办理时限:24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70元/证
  8、办事纪律:严格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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