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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民族事务局
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
:花垣县民族事务局
单位地址
:花垣县花垣镇西门口
值班电话
:0743-7251432
领导成员
主要领导
工作部门
职 务
主 要 职 责
办公室电话
龙翠梅
局领导
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7251432
石敦华
局领导
书记
主管政治思想教育、局党组工作
7251432
龙老碧
局领导
副局长
主管办公室、财务工作
7251432
张建平
局领导
副局长
主管民族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族政策法规贯彻落实
7251432
单位职能
内设机构
办事指南
一
1、办理事项:
民族成份更改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办公室 王亚莉 7251432
3、办理对象:要求更改其民族成份的公民
4、办理条件:(1)要求更改民族成份的公民年龄未满二十周岁(含二十周岁)
(2)要求更改民族成份的公民其父母必须有一方为少数民族。
5、办理程序: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公民持本人及父母的户口薄交由办理人审核,由办理人发放表格,按表格要求填写准确,下到各自村(居)委会、乡(镇)政府、户籍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再报民族局审核盖章并呈报州民委政法科审批。
6、办理时限:每年的9月1日至来年的2月底止
7、是否收费:收取工本费 15元/人
8、办事纪律:严格按政策办理,不得监用职权,把好民族更改关
二
1、办理事项:
考生民族成份审核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办公室 王亚莉 7251432
3、办理对象:应届初、高中毕业考生
4、办理条件:符合初、高考要求的毕业考生
5、办理程序:由初、高中毕业考生领取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格,准确填写内容后,下到户籍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把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同表格一并提交县民族局审核后,再呈报州民委文教科审核。
6、办理时限:每年3月份至5月份
7、是否收费:收取工本费 5元/人
8、办事纪律:严格按政策办理,不得监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把好民族审核关
三
1、办理事项:
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的审批发放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龙老碧 县民族局副局长 7251432
3、办理对象:因病住院,家庭经济特困的少数民族群众
4、办理条件:(1)要求提交少数民族医疗减免报告(有乡(镇)村签署意见)。
(2)有住院 的疾病诊断证明。
(3)有住院的发票
(4)为特困少数民族群众。
5、办理程序:提交报告后,领取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表,填写好表格内容,下到乡(镇)政府、住院机构及卫生部门审核盖章后,呈报县民族局审批。
6、办理时限:全年
7、是否收费:无
8、办事纪律:按《少数民族医疗免费管理办法》规定,集体研究,分管领导审批
四
1、办理事项:
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的审批发放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县民族局副局长 龙老碧 7251432
3、办理对象:家庭经济特困的小学、初中在读少数民族学生
4、办理条件:(1)户口在花垣县
(2)救助的对象必须在县内学校就读
(3)两女结扎户的子女优先。
(4)独生子女优先。
5、办理程序:每年开学初,由学校摸底,将申请义教金的学生花名册报民族局审批。
6、办理时限:视资金到位情况,酌情办理
7、是否收费:无
8、办事纪律:按《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集体研究,分管领导审批
6、办理时限:每年3月份至5月份
7、是否收费:收取工本费 5元/人
8、办事纪律:严格按政策办理,不得监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把好民族审核关
三
1、办理事项:
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的审批发放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龙老碧 县民族局副局长 7251432
3、办理对象:因病住院,家庭经济特困的少数民族群众
4、办理条件:(1)要求提交少数民族医疗减免报告(有乡(镇)村签署意见)。
(2)有住院 的疾病诊断证明。
(3)有住院的发票
(4)为特困少数民族群众。
5、办理程序:提交报告后,领取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表,填写好表格内容,下到乡(镇)政府、住院机构及卫生部门审核盖章后,呈报县民族局审批。
6、办理时限:全年
7、是否收费:无
8、办事纪律:按《少数民族医疗免费管理办法》规定,集体研究,分管领导审批
四
1、办理事项:
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的审批发放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县民族局副局长 龙老碧 7251432
3、办理对象:家庭经济特困的小学、初中在读少数民族学生
4、办理条件:(1)户口在花垣县
(2)救助的对象必须在县内学校就读
(3)两女结扎户的子女优先。
(4)独生子女优先。
5、办理程序:每年开学初,由学校摸底,将申请义教金的学生花名册报民族局审批。
6、办理时限:视资金到位情况,酌情办理
7、是否收费:无
8、办事纪律:按《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集体研究,分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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