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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花垣县人事局
    单位地址:花垣县赶秋路
    值班电话:0743-7223727   
领导成员
主要领导
工作部门
职 务
主 要 职 责
办公室电话
石生银
局领导
局长
主持人事局全面工作
7223727
石溶成
局领导
党组书记
主持全局党务工作,分管工、青、妇以及政法工作
7223727
石成芳
局领导
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工作
7223727
姜边
局领导
副局长
分管综合股工作
7223908
龙晓琴
局领导
副局长
分管工资福利股工作
7224748
石维建
局领导
纪检组长
抓纪检监察工作,协助抓党务工作,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作
7223727
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负责对全县人事工作的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完善全县国家公务员制度,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三)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和有关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工作;按分工搞好“农转非”政策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拟定全县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县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协调规范全县国家行政奖励表彰工作。研究拟定组织实施行政奖励制度;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和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人才市场建设和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全县人才市场与人才流动发展规划及有关措施,发展、规范人才市场;参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安置工作,提出全县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和中专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承办全县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及政策性安置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聘用)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六)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七)贯彻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有关政策,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计划,负责人事统计工作。
  (八)贯彻上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组织实施军转干部安置和培训计划工作;研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服务工作。
  (九)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制度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专技人员、管理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调研工作。
  (十一)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和来县工作的外国专家(包括经济技术管理领域、教科文系统、“三资”企业、随引进项目合同和重点建设工程来县等外国专家)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专家;管理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有关人事与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人事工作的综合调研和政策的规划、拟定及审核;负责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人事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秘书、档案、机要保密、接待、保卫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财务的管理工作;管理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工作;负责机关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人员考核、培训、工资、保险福利、奖惩、退休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人员编制统计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新划入的外事侨务工作和本局有关人事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股
  组织实施全县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考核、录用、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县直机关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审批工作;负责承办有关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和报批工作;负责选拔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和县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等次比例的审核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行政奖励、考核、惩戒工作,审核县直各系统全县性行政奖励工作计划,承办由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奖励的集体与个人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军转安置有关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负责专业人才的规划、培养工作;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农转非”的有关工作;参与推荐有关专家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的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及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工作;指导全县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的工作;负责在全县实施“县乡村实用人才工程”和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和职务评聘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外国专家有关工作。

(四)工资福利股
  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有关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工资计划、工资基金管理和工资统计工作;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有关政策;贯彻实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优抚退休待遇、异地安置、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工龄更改以及因工(公)伤残的认定的审批工作;负责县直机关福利费有关管理工作。

(五)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股
  研究拟定全县人事与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负责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事信息系统建设和人事统计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研究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组织实施全县人事争议仲裁的政策、法规;负责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以及有关培训计划和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新晋升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任职培训;负责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聘用人员、新就业的大中专生初任培训的组织、指导工作;指导管辖范围内继续教育协会的工作;负责流动调配有关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对本局党员和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党纪政纪和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查处违纪案件,并对党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办事指南

      一
  1、办理事项:人事代理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办理对象:委托代理单位或委托代理个人
  4、办理条件:(1)出具证件:委托单位持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个人持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
        (2)审核委托单位或个人的资格条件:审查委托单位代理人员的名单,人事档案及有关证明材料向委托代理个人的原单位发函调档。
        (3)办理委托手续:经审核同意,与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
        (4)缴纳代理费:委托代理单位或个人依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时缴纳代理服务费。
  5、办理程序:见上
  6、办理时限:当天内办好
  7、是否收费:收费
  8、办事纪律:照章办事,高效廉洁


      二
  1、办理事项人事代理服务代办申报职称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办理对象:单位或个人
  4、办理条件:(1)单位或个人提出代办申报职称申请书。
        (2)出具个人低一组长职称的任职年限。
        (3)提供个人学历、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填写好个人申报职称所需的各种表册。
        代办申报职称服务费:
          报初级:40元/人;
          报中级:60元/人;
          报高级:80元/人。
  5、办理程序:将材料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办人审核后,呈交人事局职称股
  6、办理时限:一周
  7、是否收费:收费
  8、办事纪律:严格照章办事,不得索拿卡要,高效廉洁,不得接收假材料


      三
  1、办理事项:人事代理服务 档案托管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办理对象:申请者
  4、办理条件:(1)个人提出人事代理
        (2)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提交未启封的学生档案。
        (3)档案、托管——管3—5年
        (4)及时交纳服务费:
          学生档案托管:5元/人.月;
          人事档案托管:25元/人.月。
  5、办理程序:个人申请,将未启封档案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办人
  6、办理时限:2天
  7、是否收费:收费
  8、办事纪律:严格照章办理,高效廉洁


      四
  1、办理事项:人事代理服务 代办申报转正定级手续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办理对象:单位或个人
  4、办理条件:(1)实行人事代理者提出转正定级申报。
        (2)提供试用期限的证明材料。
        (3)提供试用期间的个人现实表现材料。
  5、办理程度:将各种材料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办人审核,再交综合股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6、办理时限:办理时限一周
  7、是否收费:60元/人
  8、办事纪律:严格照章办事,高效廉洁


      五
  1、办理事项:人事代理服务 代办申报转正定级手续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办理对象:单位或个人
  4、办理条件:(1)实行人事代理者提出转正定级申报。
        (2)提供试用期限的证明材料。
        (3)提供试用期间的个人现实表现材料。
  5、办理程度:将各种材料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办人审核,再交综合股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6、办理时限:办理时限一周
  7、是否收费:60元/人
  8、办事纪律:严格照章办事,高效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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