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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文化局
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花垣县文化局
    单位地址:花垣县城南路劳动局办公楼
    值班电话:0743-7218275   
领导成员
主要领导
工作部门
职 务
主 要 职 责
办公室电话
石征长
局领导
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7218275
石朝辉
局领导
副局长
协助主持全局工作,分管财务、文化稽查、电影等工作
7218275
王群
局领导
副局长
分管群文、图书、文物工作
7218275
施松柏
局领导
副局长
分管艺术、综治、安全生产工作
7218275
吴国恩
局领导
副局长
分管文艺创作工作
7218275
吴群英
局领导
纪检组长
主管纪检工作,分管人事工作
7218275
单位职能
 
内设机构
 
办事指南
      一
  1、办理事项: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李强 大队长   7254113
  3、办理对象:单位法人(个体工商户)
  4、办理条件:(1)申请报告
        (2)单位法人(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
        (3)单位法人(个体工商户)近期免冠照
        (4)经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关证明
  5、办理程序:由中队文化稽查人员管理,交大队长审核,呈报分管副局长审批
  6、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16元/证
  8、办事纪律: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申请人吃喝玩乐等

      二
  1、办理事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李强 大队长   7254113
  3、办理对象:单位法人(个体工商户)
  4、办理条件:(1)申请报告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和章程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凭意向书
        (5)经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关证明
  5、办理程序:由中队文化稽查人员管理,交大队长审核,呈报分管副局长审批
  6、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260元/证
  8、办事纪律: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申请人吃喝玩乐等

      三
  1、办理事项:印刷经营许可证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李强 大队长   7254113
  3、办理对象:单位法人(个体工商户)
  4、办理条件:(1)申请报告
        (2)单位法人(个体工商户)公章(身份证)
        (3)单位法人(个体工商户)近期免冠照
        (4)经营单位资格证明
        (5)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关证照
  5、办理程序:由中队文化稽查人员管理,交大队长审核,呈报分管副局长审批
  6、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450元/证
  8、办事纪律: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申请人吃喝玩乐等

      四
  1、办理事项:营业演出许可证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文化市稽查大队 李强 大队长 7254113
  3、办理对象:营业性演出单位
  4、办理条件:(1)申请报告
        (2)演出单位公章
        (3)演出单位资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办理程序:由中队文化稽查人员管理,交大队长审核,呈报分管副局长审批
  6、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32元/证
  8、办事纪律: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申请人吃喝玩乐等

 

办事指南
      一
  1、办理事项: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李强 大队长   7254113
  3、办理对象:单位法人(个体工商户)
  4、办理条件:(1)申请报告
        (2)单位法人(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
        (3)单位法人(个体工商户)近期免冠照
        (4)经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关证明
  5、办理程序:由中队文化稽查人员管理,交大队长审核,呈报分管副局长审批
  6、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16元/证
  8、办事纪律: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申请人吃喝玩乐等

      二
  1、办理事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李强 大队长   7254113
  3、办理对象:单位法人(个体工商户)
  4、办理条件:(1)申请报告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和章程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凭意向书
        (5)经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关证明
  5、办理程序:由中队文化稽查人员管理,交大队长审核,呈报分管副局长审批
  6、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260元/证
  8、办事纪律: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申请人吃喝玩乐等

      三
  1、办理事项:印刷经营许可证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李强 大队长   7254113
  3、办理对象:单位法人(个体工商户)
  4、办理条件:(1)申请报告
        (2)单位法人(个体工商户)公章(身份证)
        (3)单位法人(个体工商户)近期免冠照
        (4)经营单位资格证明
        (5)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关证照
  5、办理程序:由中队文化稽查人员管理,交大队长审核,呈报分管副局长审批
  6、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450元/证
  8、办事纪律: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申请人吃喝玩乐等

      四
  1、办理事项:营业演出许可证
  2、办事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文化市稽查大队 李强 大队长 7254113
  3、办理对象:营业性演出单位
  4、办理条件:(1)申请报告
        (2)演出单位公章
        (3)演出单位资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办理程序:由中队文化稽查人员管理,交大队长审核,呈报分管副局长审批
  6、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32元/证
  8、办事纪律:依法办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申请人吃喝玩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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